案情分析:经埃及老客户介绍,GK在去年9月30日向一家名叫REDA MOHAMED MOHAMED MOHAMED Co., (下称REDA)的埃及贸易公司出口两个柜共计9万美元的纺织品。由中国银行出具的托收单(如下图),付款条件为D/P at sight,但由于银行在说明一栏中写了“In Case” 条款,经埃及REDA公司和当地代收银行协商后,将付款条件从D/P改成了D/A,也就是说,REDA公司可以先拿到货运单价提货,然后再付款。实际在REDA公司拿到货后就以各种理由拒不付款,而由于是商业信用,双方银行也不承担赔偿和追缴义务。

1. 轻信老客户的推荐;
2. 没有仔细核对银行托收条款,让REDA公司轻易地修改了付款条件;
3. 这家埃及公司的名字(REDA MOHAMED MOHAMED MOHAMED Co.)中出现了三个一样的字“MOHMAD”,这是很不正常的一个名字,当看到这样的名字之后,应该引起警惕并主动做资信调查;
4. 没有购买相应保险。如果无法从资信调查结果发现问题,保险起见,应购买相应保险;
经调查我们发现这家埃及公司在中国还涉及3家贸易欠款, 说明这家公司有恶意欺诈的嫌疑。此案件还在进行当中,希望我们的外贸企业能引以为戒,避免此类错误。
在此案中,GK公司违反了一下几点常识:
1. 轻信老客户的推荐;
2. 没有仔细核对银行托收条款,让REDA公司轻易地修改了付款条件;
3. 这家埃及公司的名字(REDA MOHAMED MOHAMED MOHAMED Co.)中出现了三个一样的字“MOHMAD”,这是很不正常的一个名字,当看到这样的名字之后,应该引起警惕并主动做资信调查;
4. 没有购买相应保险。如果无法从资信调查结果发现问题,保险起见,应购买相应保险;
经调查我们发现这家埃及公司在中国还涉及3家贸易欠款, 说明这家公司有恶意欺诈的嫌疑。此案件还在进行当中,希望我们的外贸企业能引以为戒,避免此类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