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新电池法》解读及应对建议
继6 月14 日欧洲议会通过《欧盟电池与废电池法规》(亦称《新电池法》)法案后,欧洲理事会也于7月10日批准了该法案。根据相关流程,法案完整版将在欧盟官方公报上公布,并在20天后正式生效。
欧盟对《新电池法》酝酿已久,其宗旨在于促进循环经济,减少电池生命周期各个阶段对环境的影响,与欧洲绿色协议、循环经济行动计划和新工业战略密切相关。因此,该方案的实施,将不可避免地对我国电池出口欧洲形成绿色壁垒,增加销售成本,提高出口难度。我省新乡等地是全国重要的电池生产基地,厂家和贸易公司众多,对此需未雨绸缪,做好相关准备。
 
一,《新电池法》的主要内容
1. 关于碳足迹
对电动汽车(EV)电池、轻型交通工具(LMT)电池(如电动滑板车和自行车)以及容量超过2千瓦时的可充电工业电池的碳足迹,提出了强制性声明和标签要求,并明确企业需根据相关标准,收集并计算每一个生命周期阶段的碳排放数据,包括上游原材料、产品生产、运输、报废和回收。
该规例生效后5年将适用于2kwh以上的工业电池(完全外部储存的电池除外)、电动汽车电池和SLI电池,以及生效后10年适用于轻型运输工具的电池。
  • 关于电池护照
《新电池法》提出了针对数字化电池护照和应用二维码、电池标签和信息披露的明确要求。电池护照将像居民护照一样,详细地记录电池的“身份信息”,包括制造历史、化学成分、技术规格、碳足迹等全生命周期数据。一旦电池产品出现问题,就能很容易找到问题出在哪个环节。
到2026年,动力电池及工业电池须持有电池护照,才能在欧盟地区销售。
  • 关于尽职调查
尽职调查是指可充电工业电池或电动汽车电池的经济运营商,在其管理体系、风险管理、由公告机构进行的第三方验证和信息披露方面的义务,以识别、确认和解决与电池制造所需原材料的采购、加工和贸易相关的实际和潜在的风险。
除中小企业外,将电池投入市场的运营商须在法规生效后的2年内履行尽职调查义务,他们的尽职调查政策必须遵循国际公认的尽职调查指导标准。
  • 关于电池收集与材料回收
4.1 对废电池收集设立了更为严格的目标:便携式电池要在2023年底达到45%,2027年底达到63%,2030年底达到73%; LMT电池要在2028年底需达到51%,2031年底达到61%;
4.2 规定了废旧电池中材料回收的最低目标:锂的材料回收目标是到2027年底达到50%,到2031年底达到80%;钴、铜、铅和镍的材料回收目标是到2027年底达到90%,到2031年底提高到95%;
4.3 针对新电池中所含的从制造和消费废物中回收再利用材料,设定了最低含量要求:在法规生效后的八年内,钴含量要求达到16%,铅含量达到85%,锂含量达到6%,镍含量达到6%;在法规生效后的十三年内,钴含量要求达到26%,铅含量达到85%,锂含量达到12%,镍含量达到15%。
短期内,欧盟电池法规在电动汽车领域的重点,是对电动汽车牵引电池以及轻型交通工具(如电动踏板车和自行车)电池的碳足迹进行强制性声明和标签,以及对这些电池类型执行数字电池护照政策。
 
二,对中国电池行业的影响
中国是欧盟电池市场的主要供应国之一。今年一季度,我国锂电池出口1097.9亿元,同比增长94.3%,仅德国和荷兰两个国家的总金额就达到272.97亿元。欧盟《新电池法》的推出和实施,对中国电池产业链的上下游提出了全新的要求,对欧出口的中国电池企业将不得不直面“绿色贸易壁垒”的挑战。具体可以分为三个方面来看:
第一是成本上涨。《新电池法》对于进口电池的一系列限制,将影响电池企业在原材料选取及采购、电池生产技术工艺和废旧电池回收处理等多方面的决策,进而提升电池生产成本。
第二是对工作方式的改变。欧盟《新电池法》要求,自2024年7月起,动力电池以及工业电池必须申报产品碳足迹,而我国电池产业链碳足迹工作近两年才起步,数据基础相对较为薄弱,对产业链中的碳排放热点认知较晚。中国企业生产的动力电池的碳足迹要向欧盟汇报,基于欧盟的高标准,这对中国企业的工作和管理模式是一个重大的改变。
第三是产业链企业要求更高。要做到产业链信息精确可追溯,从采矿到原料,再到电池材料、电芯、系统,电池全生命周期中各环节的企业都要被纳入到碳足迹、数字电池护照等管理系统中,这也使产业链相关企业面临极大的挑战。比如在制造端,配合电池企业全生命周期的零碳转型需求,装备企业在技术上将向着高效率、低能耗、绿色低碳等方向进行革新。在生产端,对于智能化、数字化以及光伏等绿色能源应用的诉求将进一步提升。
 
三,关于如何应对的几点建议
事实上,欧盟《新电池法》自2020年底首次提出以来,就引发了中国动力电池产业界的高度重视。不过需要注意的是,我国锂电池产业链在电池碳足迹、电池护照、电池回收等领域仍存在诸多不足,需要国家、行业和企业多个层面通力合作,在人才、技术、供应链、商业模式等方面继续创新和沉淀,立足现在,瞄准未来。
1. 在国家层面,推动碳足迹、电池护照的中欧互认。对于电池全生命周期的碳排放、碳足迹的计算结果,要在国际层面实现互认,这是政府相关机构需要研究且大力推动的事情;
2. 在行业层面,制定动力电池全产业链碳足迹核算标准及方法,提高碳足迹核算的准确性,为动力电池企业及相关机构开展碳足迹核算及评价工作提供指导;
3. 在企业层面,要建立有效的碳足迹管理系统,准确测量和报告碳排放量,并寻找降低碳足迹的措施和技术创新。
总体而言,欧盟《新电池法》提出了一系列新要求,既可以倒逼欧洲以及欧洲之外包括中国动力电池出口企业环保进程的提速,也符合全球低碳环保的大势所趋。正如欧洲制定的燃油车排放标准在很多国家得到推广一样,欧盟《新电池法》不仅将在欧盟范围内产生广泛影响,而且有可能成为多个国家制定相关标准的重要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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